企业法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服务窗口
3 16-20
办结时限
15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办理条件 办理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办理企业法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为民服务中心3楼16-20号窗口
所需材料
《河南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审批登记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工商营业执照核原件留复印件
在生产、屠宰、采购、操作、储存清真食品的主要岗位和环节有少数民族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或监督的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非少数民族的,需提供企业领导成员名单及分工(领导成员中至少应有一名为少数民族,提供其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清真食品总监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以企业任命或聘用文件为准)
少数民族从业人员比例以身份证原件为准核原件留复印件
肉类等进货渠道清真来源(文字说明)
《河南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审批登记表》
改变名称的,提交改变名称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及原清真食品牌证
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新经营场所地址及原清真食品牌证
改变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新法定代表人工商营业执照及原清真食品牌证
改变经营范围及经营期限的,需提供改变经营范围及经营期限后的新工商营业执照及原清真食品牌证
歇业或者被撤销的,应交回原清真食品牌证
《河南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审批登记表》
原核发清真食品牌证一并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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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1、《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2、《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
办理地点
为民服务中心3楼16-20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