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含临时用地)
服务窗口
3 31
办结时限
8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办结时限:划拨类为8个工作日;出让类为3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理条件 办理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号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县自然资源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即可受理。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31号窗口
所需材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原件
用地单位相关资质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不需建设单位提供,通过政务平台大数据共享)
非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级附图、附件(不需建设单位提供,内部共享资料)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复印件和原件)
规划设计条件(含所附红线图)(不需建设单位提供,内部共享资料)
土地登记情况证明(权籍调查结果)(原件一份)
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划拨宗地界址图、勘测定界图
土地划拨前置意见书(保障房等项目)(复印件和原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查看样表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设立依据

1.《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 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的改革的通知》(豫自然资 规〔2019〕2 号):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自 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据规划条件编制土地出让方案,经依 法批准后组织土地供应。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 3 个工作日内向建 设单位核法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得要求建设单位提交 相关申请材料
办理地点
为民服务中心3楼31号自然资源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