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验收进行监督
服务窗口
3 30
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企业法人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为民服务中心3楼30号窗口
所需材料
1、工程质量验收联系单
查看样表
办理流程
收件—受理—审核—决定—送达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办理地点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3楼住建局30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