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供水(气)、改(迁、拆)
公共供水的审批
服务窗口
3
楼
30
号
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为民服务中心3楼30号窗口
拨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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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1、停止供水申请表
2、停止供气申请表
3、停水(气)原因证明
4、恢复供水(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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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收件—受理—审核—决定—送达
设立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办理地点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3楼住建局30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