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报销
服务窗口
3 4-6
办结时限
30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参保人员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为民服务中心3楼4-6号窗口
所需材料
医院收费票据
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诊断证明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完整住院病历需加盖医院章(仅外伤需要提供)
转诊转院登记备案手续(仅转诊转院医保人员需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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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意外伤害个人承诺书。
新生儿出生当年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办理医疗费用手工 (零星) 报销时参保手续不全的,可以按规定补办;新生儿医疗费用收据显示姓名与参保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职工大额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办理材料按照本项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同时涉及职工大额保险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的,不再另行提供办理材料。
急诊 (精神病)提供急诊(精神病)诊断证明;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提供门诊病历代替诊断证明或处方。诊断证明和费用总清单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专用章。
收费票据提供电子发票或纸质票据均可以,若提供纸质收费票据(财政票据是指收据联,税务票据是指发票联),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专用章。
办理地点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3楼4-6号医保中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