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服务窗口
3
楼
4-6
号
办结时限
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所患疾病需要通过转诊转院到统筹地区或备案地外就医的参保人员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为民服务中心3楼4-6号窗口
拨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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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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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
注意事项
鼓励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在开具转诊转院证明材料后,直接上传至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或采取电话、网络、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APP等“不见面”方式备案
异地急诊人员(精神病患者)可提供急诊诊断证明(精神病 诊断证明)
异地转诊人员同一疾病过程多次在同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跨年度住院),第二次及以后不再开具转诊单,凭有效身份证件、原转诊转院证明材料或疾病诊断证明,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或 原转出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备案手续
办理地点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3楼4-6号医保中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