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五保、建档立卡贫困户
住院医疗救助
服务窗口
3
楼
4-6
号
办结时限
30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办理条件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手工(零星)报销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为民服务中心3楼4-6号窗口
拨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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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医疗救助申请表》
患者身份复印件3张
代办人身份证
低保证或五保证复印件(仅低保户、五保户提供)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卡或折
医保报销凭据(3-6项材料需各复印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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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决定—送达。
设立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关于印发<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3〕217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民发〔2017〕12号);
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5〕154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豫民文〔2017〕172号)。
办理地点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3楼4-6号医保中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