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电子烟)
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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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办理条件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1. 有与经营电子烟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 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 符合《河南省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的要求;
4.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为民服务中心2楼39号窗口
所需材料
(一)申请新办、延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要核查下列材料:

1、申请表。
说明:现场申请需提供纸质版1份,线上申请需在线填报。

2.营业执照;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办理新办、延续以外的其他类型申请,需要核查下列材料:

1、申请表。
说明:现场申请需提供纸质版1份,线上申请需在线填报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的,需要提供与变更事项相关的材料。
查看样表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送达。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
2、《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3、《电子烟管理办法》。
适用期限
      2021年11月10日国务院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前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如实完成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申报的未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和电子烟分销商、代理商,应于2022年9月30日之前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在此期间暂不受理其他市场主体申请。2022年9月30日后,将受理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市场主体的申请。
办理地点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2楼39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