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A级旅游景区初审
服务窗口
3
楼
23
号
办结时限
15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15个工作日(该项不包括公示时间及景区筹备及整改时间)
服务对象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1.依托自然、历史文化或者其他旅游资源,以提供游览服务为主要功能,有明确的空间边界,有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以弘扬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导向; 商贸场所、城市公共服务场所不以游览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场所申报A级旅游景区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2.有统一的管理或者运营机构,且其无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记录;
3.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4.正式开放运营1年以上。
5.景区智慧化建设达到相应钻级标准,有较完善的预约服务平台。 对2个以上的A级旅游景区联合申报新等级的,各景区均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要求,且相互之间关联紧密,交通连接方便快捷,经营管理机构、形象标识、服务标准统一。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为民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窗口电话
单位电话
所需材料
4A级景区申请报告书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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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及流程图
1.景区在省市有关正式文件规定时间内可以申报,期间提交评定申请报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和创建资料,创建资料包括景区创建工作汇报、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景区资源价值和市场价值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
2.经窗口工作人员依据景区评定标准和细则规定,对景区申报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景区名称、范围、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及发展状况等。通过审核的景区,进入景观价值评估程序,未通过审核的景区,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重审。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在线予以受理并打印受理凭证,对申报材料不全的,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工作时限从材料补齐之日起计算,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现场勘验,依法公示, 材料审查(按照《河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修订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在规定日期内现场初审。
4. 初审合格后,直接上报省级部门开展评定 。评审完成后须将评定结果逐级上报备案。
设立依据
《河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修订版)等
办理地点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云谷未来城)3楼金融服务和大数据中心23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