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表演团体设立营业性演出许可
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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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5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文艺表演团体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为民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所需材料
1、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及租赁意向书;
4、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复印件,可以是: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其他有效证明(演出或练习的视频资料等证明)
5、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
6、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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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及流程图
1. 申请单位向便民服务中心文广旅局窗口递交A4规格纸质申请和申报材料,同步登录“中国文化市场网(http://www.ccm.gov.cn)在线申请;
2. 经窗口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在线予以受理并打印受理凭证,对申报材料不全的,书面告知应补办的材料,工作时限从材料补齐之日起计算;
3. 现场勘验,依法公示, 材料审查(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 作出决定,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于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设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
办理地点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云谷未来城)3楼金融服务和大数据中心23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