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
服务窗口
3
楼
23
号
办结时限
15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15个工作日(该项不包括公示时间及景区筹备及整改时间)
服务对象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1.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在全省同类企业中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
2.企业发展符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文化产业政策 的相关要求,具有较好的成长性;
3.企业生产的文化产品和提供的文化服务能够面向市场、面向群众,有核心产品和自主品牌,有较大生产规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4.具备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和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精神和市场开拓能力。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为民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窗口电话
单位电话
所需材料
申报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提交河南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信息表
申报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需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三份):
1.企业的基本情况;
2.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所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企业的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4.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
5.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带防伪编码)。
温馨提示
除纸质申报材料外,申报单位应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查看样表
办理流程及流程图
1.上级部门下发通知后,我局通知相关园区及企业进行申报。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经窗口工作人员依据当年评定方案等正式文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在线予以受理并打印受理凭证,对申报材料不全的,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工作时限从材料补齐之日起计算,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现场勘验,依法公示,提出审查意见。在规定日期内现场验收。
4. 对申报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申报材料(逐级)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省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通过合规性审查、专家评 审(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报告, 并根据审核结果择优确定园区推荐名单。省文化和旅游厅通过专家复审、个别现场实地考察等方式,综合考虑区域发展水平、不同园区类型,确定并公布示范园区名单。
对申报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企业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正式行文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向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
设立依据
《河南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河南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评选办法》等
办理地点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云谷未来城)3楼金融服务和大数据中心23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