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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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作日
办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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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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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咨询:为民服务中心3楼34号窗口
所需材料
1.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附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3.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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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收件 2.受理 3.审核 4.决定 5.送达

设立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72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豫政〔2014〕96号)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十六条第五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九条 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游子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四、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事项清单及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的通知》(豫工程改革办〔2019〕2号)规定。
办理地点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3楼34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