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变更(水权变更)
服务窗口
3
楼
34
号
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办理条件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2.所申请的取水许可审批权限属于省水利厅管理权限范围。
3.取水申请报送程序符合规定;申请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为民服务中心3楼34号窗口
拨打电话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
2.与供水单位签订的供水协议
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
4.项目备案材料
5.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6.取水许可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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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收件 2.受理 3.审核 4.决定 5.送达
设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第七条、第四十八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2017年修订)第三条、第十四条;《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5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办理地点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3楼34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