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变更(经营信息变更)
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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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办理条件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取水许可 经营信息变更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为民服务中心3楼34号窗口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
2.取水许可变更申请文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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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收件 2.受理 3.审核 4.决定 5.送达

设立依据

院令第676号修改 第二十六条:“取水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变更取水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原审批机关申请,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34号) 第二十八条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取水单位或者个人需要变更其名称(姓名)的或者因取水权转让需要办理取水权变更手续的,应当持法定身份证明文件和有关取水权转让的批准文件,向原取水审批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取水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的,应当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其中,仅变《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2017年3月国务更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名称(姓名)的,可以在原取水许可证上注明。
办理地点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3楼34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