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
服务窗口
3
楼
37
号
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社会组织法人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为民服务中心3楼3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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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1、河南省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材料
3、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材料
4、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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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设立依据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5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第七条: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之外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办理地点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3楼生态环境局3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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