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首次申请初审
服务窗口
3 23
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1.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3.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4.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5.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和岸基加油站(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6.面向农村、只销售柴油的加油点,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具体的设立条件。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为民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所需材料
1.取得市商务局关于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确认文件:
企业申请、河南省加油站建设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土地证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仅限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使用)、拟建设加油站交通区位示意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成品油年度行业发展规划、承诺书。
2.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
企业申请、承诺书、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河南省加油站建设验收情况表、市商务局规划确认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单)、土地证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仅限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使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消防验收意见书、危化证、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人身份证及任职文件、计量员身份证及技能证书、安全员身份证及技能证书、消防员身份证及技能证书、加油机合格证、双层油罐合格证、供油协议、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报告、油气回收检测报告及环保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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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及流程图
加油站通过“河南省成品油流通信息化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资料,县商务局网上初审后,提交市商务局网上审核。

设立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83项: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实施机关: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二、《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
办理地点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云谷未来城)3楼金融服务和大数据中心23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