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职人员缴费基数申报
服务窗口
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经办业务大厅
办理时限
每年
4-6
月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在卢氏县养老保险中心参保缴费的企业职工。
办理条件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无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 卢氏县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经办业务大厅
拨打电话
所需材料
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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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受理—经办
设立依据
《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259号)《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58号)《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国务院375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1号令)、《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河南省社会保障局关于统一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办法的通知》(豫社保〔2019〕12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8〕41号)
办理地点
卢氏县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经办业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