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职人员缴费工资变更
服务窗口
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经办业务大厅
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在卢氏县养老保险中心参保缴费的企业职工。
办理条件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 卢氏县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经办业务大厅
所需材料
1、单位申请或业务申请表,需写明需要修改的时间段,写明原基数和现基数
2、提供更正年度上一年度的工资(1-12月)、奖金、津贴等
3、月工资表请加盖财务章,没有财务章的单位请写明情况
4、如果该职工属于新入职职工请提供劳动合同
5、如该申报单位与您单位存在隶属关系,请在报告上注明该情况
6、法院判决书、审计文书、劳动仲裁裁决书、稽核通知书、劳动保障监察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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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复核。

设立依据

《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8〕41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统筹项目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6〕10号)。
办理地点
卢氏县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经办业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