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缴费工资基数申报
服务窗口
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经办业务大厅
办理时限
每年 4-6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
办理条件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正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 卢氏县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经办业务大厅
所需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XXXX缴费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附件)
2、随机抽查对象的上年度工资审批表
3、加盖单位印章的随机抽查对象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说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缴费人员上年度因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等原因发生工资变动,造成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与工资审核软件生成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其上年度工资变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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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复核。

设立依据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259号)《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58号)《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国务院375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1号令)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统筹项目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6〕10号)《关于驻豫军队文职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20〕1号)。
办理地点
卢氏县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经办业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