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社会保险关系(企业) —死亡
服务窗口
3
楼
2
号
办结时限
即时办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办理条件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我省行政区域内参保人员有重复参保情况。我省行政区域内参保人员有出国定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且不愿意继续缴费、死亡等情况的,应终止社会保险关系。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 卢氏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2号窗口
拨打电话
所需材料
1、河南省职工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
2、死亡证明
3、火化证明
4、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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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复核。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2013年第20号令)、《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13号令)、《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6〕18号)。
办理地点
卢氏县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2号窗口(卢氏县社会养老保险中心2楼)或网上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