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未成年工登记备案
服务窗口
3
楼
1
号
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办理条件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为民服务中心3楼1号窗口
拨打电话
所需材料
1、未成年工登记表
2、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
查看样表
办理流程图
(一)申请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初步审核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受理。
(三)审核
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审批通过;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审批通过。
设立依据
关于颁发《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98号)
第九条:“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一)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
办理地点
卢氏县龙山路街道县政府1楼1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