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补贴
服务窗口
卢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办结时限
2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下同)、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
办理条件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无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 卢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拨打电话
所需材料
1、补贴申请表(乡镇民政所所长签字盖章,签署意见); (
2、贫困身份认定表(村委会、乡镇扶贫办签字盖章,签署是否贫困户及是否享受政策);
3、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办理就业创业证所需资料:身份证、毕业证、营业执照、2张二寸照片,在就业中心一楼办理,把2、3、4、5页复印在一张上);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6、社保卡复印件(申请人本人); 7、近6个月的银行、微信、支付宝交易流水(与创业项目有关)。
7、近6个月的银行、微信、支付宝交易流水(与创业项目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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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本人申请:申请人到乡镇劳保所领表签字盖章,并完善申报所需资料;
2.乡镇审核:乡镇劳保所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实地查看创业实体,拍照留存资料。无误后将全部资料上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县级复核:就业中心对乡镇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并在申请台账上做好登记;
4.信息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信息,在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5.补贴拨付:通过银行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
设立依据
《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
办理地点
卢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