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
服务窗口
3
楼
1
号
办结时限
5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劳务派遣机构
办理条件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为民服务中心3楼1号窗口
拨打电话
所需材料
1、《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书》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4、营业执照
5、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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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一)申请。申请单位应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按照许可权限,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二)受理。许可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规范的,许可机关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三)决定。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填写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经初审、复审、审定,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通知申请人领取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设立依据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办理地点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云谷未来城)3楼金融服务和大数据中心23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