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
服务窗口
卢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办结时限
2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本县内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或劳动者自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没有就业经历的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
办理条件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无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 卢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拨打电话
所需材料
1、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2、从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毕业(肄业)证明和街道社区无业证明
3、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个体业主等劳动者停止经营的,提供工商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止经营或注销登记证明。
5、劳动者失地(失林)的,提供国土资源或林业部门出具的征用土地(林地)证明。
6、军人退出现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
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的,提供司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8、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提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
9、上级文件规定的其它材料。
查看样表
办理流程
“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申请或现场申请—受理—审核—登记。
设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
(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1〕23号)。
(四)《三门峡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地点
卢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