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服务窗口
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经办业务大厅
办结时限
15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退役军人
办理条件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退役军人安置单位为退役军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及时申报办理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手续。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 卢氏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2号窗口
拨打电话
所需材料
1、《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3、《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
温馨提示
上述材料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
查看样表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复核。
设立依据
《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总后勤部财务部关于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函〔2015〕369号)、《关于切实做好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5〕6号)。
办理地点
卢氏县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二楼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