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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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30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法人、公民
办理条件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举办者申请设立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规定的条件。举办设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400人,开设专业不少于3个;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办学经费来源。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办学的固定资产应达到1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为民服务中心3楼1号窗口
所需材料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2、申办报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5、学校章程
6、拟任机构组织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材料
7、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教材(教材提供目录及编者)
8、场地证明
9、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查看样表
办理流程图
(一)申请:申请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并报送有关证明材料;
(二)受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进行受理;
(三)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四)送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批准、公示、颁发办学许可证。

设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十一条及第十二条;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 <民办教育促进法> 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劳社部〔2004〕10号)附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省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办理地点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云谷未来城)3楼金融服务和大数据中心23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