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
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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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残疾人“两项补贴”分别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条件
1.具有我县户籍、持有二代残疾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人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具有我县户籍、持有二代残疾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为民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补贴发放
        对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向户籍所在地递交申请的当月起计发残疾人补贴资金,采取社会化按月发放到其银行账户。
政策衔接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护理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范围的残疾人不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所需材料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
查看样表
办理流程
①自愿申请。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提出书面申请。
②乡镇政府初审。
乡镇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初审合格后,报县残联审核。
③县残联复核
。县残联复核合格后,转送县民政局。
④县民政局审定。
县民政局经过审定,审定合格后,纳入补贴范围。

补贴标准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60元。
办理地点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云谷未来城)3楼金融服务和大数据中心23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