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
服务窗口
2 42
办结时限
15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办理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2楼42号窗口
所需材料
草原征占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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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批—办结。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主席令第26号,2013年6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二条: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应当符合有关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并事先征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办理地点
为民服务中心2楼42号林业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