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无植物检疫对象的种苗繁育基地
、母树林基地审核
服务窗口
2
楼
42
号
办结时限
3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办理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个人、法人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2楼42号窗口
拨打电话
所需材料
无检疫对象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申请书
申请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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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单位或法人提交资料到为民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窗口人员受理
审核:县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上报:县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将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材料报送三门峡市林业工作总站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办结:办理结束后由窗口人员告知申请人领取
设立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第十三条: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单位,必须有计划地建立无森检对象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禁止使用带有危险性森林病、虫的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育苗或者造林。
办理地点
为民服务中心2楼42号林业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