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狩猎证核发
服务窗口
2
楼
42
号
办结时限
4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办理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个人、法人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2楼42号窗口
拨打电话
所需材料
河南省狩猎证办理审批表
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地点、种类、数量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其一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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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窗口人员受理并审查申请材料
2、现场勘验:县林业局森林资源和政策法规管理股人员进行现场勘验
3、审核:县林业局森林资源和政策法规管理股负责人审核并作出决定
4、办结: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办结并通知申请领取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主席令第九号,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办理地点
为民服务中心2楼42号林业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