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服务窗口
2
楼
42
号
办结时限
15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办理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个人、法人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2楼42号窗口
拨打电话
所需材料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样表
有效身份证明和文件材料
采集目的证明及文件材料
采集的植物资源的采集方案
用于人工培育的,提交培育基地规模、技术力量、市场预测等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背景材料及采集作业办法;用于科学研究、文化交流等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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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2、受理: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河南省林业厅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审查: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审查(15日内完成)
4、决定:河南省林业厅作出决定(5日内完成)
5、送达:5日内完成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六条: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办理地点
为民服务中心2楼42号林业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