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草原防火管制区车辆
的草原防火通行证审批
服务窗口
2
楼
42
号
办结时限
5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办理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个人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2楼42号窗口
拨打电话
所需材料
进入草原防火管制区车辆的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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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2、受理:窗口人员受理并审查申请材料
3、审核:县防火办负责人审批,作出初审意见
4、办结: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办结
设立依据
《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2号)第二十二条:在草原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极高草原火险区、高草原火险区以及一旦发生草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区域划为草原防火管制区,规定管制期限,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在草原防火管制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草原火灾的非野外用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制要求,严格管理。进入草原防火管制区的车辆,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门颁发的草原防火通行证,并服从防火管制。
办理地点
为民服务中心2楼42号林业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