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证到期延续
服务窗口
3
楼
35
号
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非法人企业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为民服务中心3楼35号窗口
拨打电话
所需材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拟投入车辆承诺书
营业执照
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场地使用证明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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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如下
设立依据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当地巡游出租汽车发展规划, 综合考虑市场实际供需状况、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效率等因素,科学确定巡游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合理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
(二)国家鼓励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方案、服务质量状况或者服务质量承诺、车辆设备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因素,择优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向中标人发放车辆经营权证明,并与中标人签订经营协议。
办理地点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3楼35号交通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