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终止经营
服务窗口
3
楼
35
号
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非法人企业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为民服务中心3楼35号窗口
拨打电话
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
企业报停(终止) 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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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如下
设立依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七条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30日前告知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办理地点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3楼35号交通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