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服务窗口
3 35
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非法人企业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为民服务中心3楼35号窗口
所需材料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营业执照
查看样表
流程图如下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04 年 4 月 30 日国务院令第 406 号,2016 年 2 月6 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 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 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车辆运营证。
办理地点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3楼35号交通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