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
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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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即办件
办理费用
免费
办理条件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为民服务中心3楼婚姻登记室
所需材料
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男女双方近期合影照片2寸3张 (红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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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身份证、户口本上面个人信息必须一致,如有不一致,请到户口所在地出具变更证明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办理地点
为民服务中心3楼45号婚姻登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