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立户(结婚)
服务窗口
户籍派出所
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办理条件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公民。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
拨打电话
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
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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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 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