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服务窗口
3
楼
33
号
办结时限
5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办理条件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1.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的;
2.妨碍交通的;
3.改造绿化设施所必须的;
4.其他原因所必须的。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为民服务中心3楼33号窗口
拨打电话
所需材料
1、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申请表
2、工程建设许可材料
(1)出具的材料与申请事项有直接相关性。绿地、树木位置图应在1:1000或1:500电子信息图上标明树木或绿地位置
(2)出具以下材料之一:
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附图)
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含附件附图)
③县政府会议纪要或批准文件和设计图
3、场地使用权佐证材料
(1)公示期3天,公示内容包含监督电话:12319
(2)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现场照片及公示照片
(3)现场照片及公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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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设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7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办理地点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3楼3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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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