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记
服务窗口
3 33
办结时限
5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
办理条件 办公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为民服务中心3楼33号窗口
所需材料
1、三门峡市古树名木登记表
2、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记申请报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
5、现场照片
查看样表
办理流程
由主管部门组织评审通过后,进行表彰奖励。

设立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四条: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对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规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办理地点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3楼33号窗口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