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审核
服务窗口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
办结时限
40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服务对象
办理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出让审核服务对象: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划拨审核服务对象: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
划拨条件:
划拨用地:城乡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
拨打电话
所需材料
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源依据
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平面图、坐标
土地收储到位证明文件
勘界报告(原件)
评估报告(原件)
土地收储成本结算
其他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土地使用权来源依据
用地单位申请(红头 A4 纸)
发改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控制指标、平面布置图、坐标
环评报告
土地补偿安置到位证明文件
土地勘测定界报告
项目非经营性证明
其他应提交资料(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查看样表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受理审查----集体研究会审---出让方案报县政府同意---网上挂牌---县政府确认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2007)第 39号)
3、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 9 号令)
办理地点
卢氏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