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服务窗口
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结时限
3
办理条件 办理时间 咨询办理
条件
居民社保卡丢失、损坏的,可补办社保卡;
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
现场咨询:为民服务中心3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所需材料
申请表原件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土地出让合同(登记机构自行获取)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
用地批复文件
依法需要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缴纳土地出让价款证明、税费缴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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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21} 2号)规定,小微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做出书面承诺后,将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工本费),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无需承诺。
办理地点
为民服务中心3楼不动产登记中心